2018教师资格证考试综合素质:教育法律法规之教育法规

来源:山香教育时间:2018-09-13 11:37:59责任编辑:jiameng

关键词: 教师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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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育法规

教育法规是一切调整教育关系法律规范的总称,即有关教育方面的法律、条例、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总和,是现代国家管理教育的基础和基本依据。

教育法规的类型包括:

(1)根据教育法规的创制方式和表达方式不同,可分为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2)依据教育法规的效力等级和内容重要程度不同,可分为根本法和普通法。在我国教育法规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我国教育的根本法、基本法,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为普通法、单行法。

(3)根据教育法规规定的内容不同,可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

(4)根据教育法规的适用范围不同,可分为一般法和特殊法。

考点4:教育政策

教育政策是一个政党和国家为实现一定历史时期的教育发展目标和任务,依据党和国家在一定历史时期的基本任务、基本方针而制定的关于教育的行动准则。

教育政策的类型包括:

(1)根据制定政策的主体不同,可分为政党的教育政策、国家的教育政策和社会团体的教育政策;

(2)根据政策内容与层次不同,可分为总政策、基本政策和具体政策;

(3)根据政策效力范围的角度,可分为全局性政策和区域性政策;

(4)根据政策所起作用的角度,可分为鼓励性政策和限制性政策。

考点5:教育法律救济

教育法律救济是指教育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并造成损害时,通过裁决纠纷,纠正、制止或矫正侵权行为,使受害者的权利得以恢复,利益得到补救的法律制度。

教育法律救济的途径包括:

(1)诉讼渠道:诉讼救济,也称司法救济,是指相对人就特定的侵权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救济,人民法院依法对纠纷做出公正裁决,为相对人提供救济。

(2)非诉讼渠道:①行政救济渠道,主要是指行政申诉和行政复审制度;②其他救济渠道,主要是指通过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内部或者民间进行救济的渠道。


二、教师职业道德的概念与特征

教师职业道德是指教师在其职业生活中,调节和处理与他人、与社会、与集体、与职业工作关系所应遵守的基本行为规范和行为准则,以及在这基础上所表现出来的观念意识和行为品质。教师职业道德是调节教师人际关系的润滑剂。

1.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特征

(1)教师职业道德的教育专门性

(2)教师职业道德体现教书和育人要求的一致性

(3)教师职业道德的全面性

(4)教师职业道德功能的多样性

2.新时期教师职业道德的特征

(1)从教师的社会责任来看,师德具有全局性

(2)从社会地位来看,师德具有超前性

(3)从教师职业及个人修养来看,师德具有导向性

(4)从教师的人格评价来看,师德具有超越一般职业道德的示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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